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药物研究所创建于1973年,为专业从事中药和化药新药、功能性食品、医药中间体等研究与开发的省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天然药物、化学药物、药物分析、药物制剂、药理药效、安全评价、中试放大、专业情报、临床管理等9个专业学科,建有全省首家以新药药理、安全评价为目的的SPF级动物实验室,目前正在进行符合GLP标准的“技术服务研究平台”建设。研究所拥有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完善的创新条件和专业团队。
三十余年来,研究所作为全省新药研究创新的机构,承担并完成了大量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获得中国发明专利20余项、研制成功国家中、西新药50余个。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科研 |
1人 |
药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科研 |
1人 |
天然药物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三、报名办法
2010年3月8日9:00点~2010年3月19日17:00点,将个人简历(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寄至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181号江西省药物研究所行政办公室或电话传真至0791-8101739进行报名、咨询。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复查时间,复查时要求报名者带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
2、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考察,同时进行综合测试。
3、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体检、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4、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六、聘用、待遇
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江西省药物研究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